晨熙-音樂分句1.jpg

 

範例  : 熙

熙  已經好幾周   有基本的拍子 ,  但是  無法 有  音樂分句  (  自然  音都是 平的 )  

當我這樣說不要感到挫折 !  因為   幾乎很多學琴的人彈到奏鳴曲都這樣  ,  然後就直接  拚速度了  

 

天蠍姐姐語錄  :  你要得到甚麼   你自己選擇

很多學生會問我  : 老師   其他人也是這樣練嗎 ??  ( 當我請大家分層  做很多輔助思考時 ) ;   我必須說  :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這樣 !!  不然  就滿山滿谷   彈琴好聽的人了

最近我有新生  小時候學到小奏了 ,  他選擇繼續學琴是因為   "  想要學習設定 音樂的語氣  "   (   但   大家知道  要學會這件事情   要先理性  與  操作  與 執行嗎  ? 要改變你從小彈琴的樣子喔 )

 

雖然我學生  都偏理性 ,  他們認為  " 音樂語氣 " 難以操作 ,  可是我必須說   音樂最終   就是 "呈現"  ,  呈現   傳到聽眾耳裡就是感性行為 ,   他們只聽見 "語氣"    不是"運音法" ,   會聽與觀察別人的運音 , 是因為  你學過 !!!   ( 所以我才說   我有時不太愛聽音樂 ,  我會聽 運音法 ,  不是感性的享受)

 

我是老師  ,  老師就是要一關關的替學生建立  ,   就如同我的老師一樣  (一層層管理自己 一層層教學生)但是 聽眾不會知道 ................ 最終   你還是要想像   語氣 !!  

就像我的老師  也常對我說  : 你要放膽彈     (  要命!  放膽彈  要如何操作  ) ,  我沒有S.O.P  操作 放膽彈喔 !  我就是真的"不要想太多", 結果就是:

老師說  :好極了!就是這樣 (這是音樂世界裡 不可避免的 奇妙之事)

老師說        : 你前後兩段拍子不一致耶  (奇怪! 老師您不是要我放膽彈嗎 )

 

至今我沒有解答告訴大家 ~  但  放膽彈  是最後要做的事情  ,  不是  一開始練新曲  要做的事情   , 不然你試試看 ~~ 

M搖擺.jpg

教授說

有天聽   同為鋼琴家與教授   演講中提到

"  我來示範一下  這首  曲子   , 每次去評審  大家都把學生教成甚麼樣  "   ,   他在台上就     每個小節  " 右搖擺 "  "  左搖擺"    , 一句剛好  分四塊

 

教授說  :  這樣  會有長的樂句嗎??    (即使每個人詮釋不同)

教授又示範了一次   ( 其實有些版本  第一句寫  P  ) , 我常跟我學生講了無數次   "你太小聲  你太小聲"  ,   教授彈出來的  "很大聲"  ( 旋律就是這樣) ,  他彈出的  詮釋  就是   我學生畫的 橘色(聽來要是一句語氣)

 

但是教授  在第三小節 ( 第二小分句)  加強了"語氣"   ,  以動作來說   教授說  :  音樂要展開   (   以我的老師說  就是放膽彈  )  ,  把聲音展出   (  以觀眾聽覺  變大生了)  像是一個  大的  漸強  ( 這樣大家可以想像嗎)

 

以上說明  這就是我為何要學生    先從大  看到小

橘色  :  是你講完 一句話的樣子

綠色  :  ( 雖我以小分句  當作跟學生的共同語言) 但是 不是要你彈成講兩句 (兩句沒關係),而是 以動作 或技術  加強語氣之類的

 

天蠍姊姊語錄  : 如果  直接  用抽象的   "語氣"  "放膽"  "感受"  教你 , 你等著  五年都學不會吧 !! 

但是  一但你體會了  設定與做作 ,  請跟你心裡的  感受結合  ( 不要  拒絕這件事情 !  更不要抗拒   而是學習  )

 

最後結論  :為何我要學生畫箭頭(這是我20年經驗),即使你終於看懂樂句了 , 彈琴太忙 , 很多人  句尾 都是 "下的動作"  忘記"上" ............ 然後  就會鬼打牆的 " 一直沒做到" !  那你為何 不一開始  強迫自己  "思考了"  就是  "看著執行"   

 

所以  以   尚未養成運音動作的學生 ,  畫箭頭   是  最好的方法 !!  這是一種視覺提醒 !!  如果大家要畫其他  樣子 ,  就不要讓我一直看見  "你一直沒做"    (  我還是會接受啦!!   但就是 ...... 懶得管你 哈哈 )

 

天蠍姐姐語錄  :   寧可學生沒時間練琴  ,  也不想看見   用沒用的方法鬼打牆  ( 明明老師就給了  方法)

 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Debbie's 音樂實驗室 的頭像
Debbie

Debbie's 音樂實驗室

Debb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115 )